對達爾文進化論的一個常見誤解是,它會最大化「物種的利益」。
雖然物種中的很多個體可能會因為不適應環境慘遭淘汰,但「適者生存」,最適應環境的個體會存活,並把基因擴散到整個種群。這樣看來,有些個體雖然被無情淘汰了,但最後整個物種變得「更強大」了。但這實際上是個錯誤觀念。
實際上,進化既不一定優化個體利益,也並不一定優化物種利益。
以下這個案例摘自多依奇的《無窮的開始》:
想像在一個島嶼上,如果某一物種的鳥類在某個時候——比方說4月初——築巢,它們的總數量將達到最大化。(也就是說,從物種的利益來看,4月築巢是最「適」的。)
現在設想,這種平衡被一隻鳥體內的一個突變基因打亂了,該基因導致這隻鳥築巢的時間稍微早了一點——比方說在3月底。
於是這隻鳥兒必定能在島上最好的地點築巢——從後代的生存來看,這是一個優勢,很可能壓倒提早築巢的所有微小劣勢。
這樣,下一代裡就會有更多在3月份築巢的鳥,並且它們也全都能找到出色的築巢地點。
如果擁有最佳築巢地點的相對優勢足夠大,4月份築巢的鳥兒甚至可能滅絕。
於是,有著最佳適應性、能使物種利益最大化的基因(4月築巢)其實是不穩定的。會有進化壓力使這個基因變得不那麼適應這一功能。在使種群裡個體的數量減少(因為鳥兒不再在最佳時間築巢)的意義上,這種變化損害了物種。
「所以,一個最佳適應的物種可能透過這種方式進化成一個不管從哪方面衡量都不那麼‘繁榮’的物種。」
在這個過程中,這些鳥類的進化到底取得了什麼成績?
進化在這個過程裡所優化的東西,其實並不是一個基因變種對其環境的功能適應性,而是倖存的變種「在群體中擴散」的相對能力。
進化從來不是「適者生存」,而是「最能生孩子的生存」。
說明
- 這個「心理學新知小課」系列的文章是當年配合《魏知超:心理學新知課》相關內容而寫的科普/雜談小短文,在已關閉的平台「飯團」上發表,原文連結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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