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的新知课里涉及不少教育方面的话题,这里就再展开聊一聊。
说起各种五花八门的教育理念,直接去看他们的理念阐述,很容易感觉云山雾罩,其实,这些理念都可以通过对一个问题的回答得到最清晰简明的呈现。
这个儿童教育领域的杀手锏问题就是:
“如果孩子在学校/幼儿园里被其他孩子打了,该如何反应?”
把这个问题抛过去,通过对方的答案,基本就能看明白对方最核心的教育理念是什么。
我最近看到一个“爱与自由”派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标题是“孩子被欺负了,比教打回去更有效的是教会孩子这样做”,作者是“悠悠妈”,发表在公众号“德国育儿研究”上。
这篇文章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如下:
不应该打回去。
作者说:“如果孩子发现打回去很有效,每次只要打回去,别的小朋友就不敢打他抢他的玩具了,那这个孩子还有什么动力去想别的办法来解决矛盾和冲突呢?难道以后长大了也要靠暴力来解决问题吗?(想想那些杀妻、杀闹分手的女朋友的新闻就可怕…)”
(啊!原来小时侯打个架,长大就要杀妻啊,好可怕;我小时候就没少打架呢,你们一定要离我远一点!)
作者给出的解决方案是:
第一,要喊出来。
「被打了,要大声对打人者说:“停!你不能打人!打人是不对的,我不允许你打我!”」
「同时配合使用“停”的手势,表示启动自我防御。」
「在被侵犯的第一时间,坚定而明确地用语言和手势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让欺负人者感到“哎这人不好惹啊,我还是算了吧”,可使孩子免于受到再次侵犯。」
第二,向他人求助。
作者说,在做了上面那一步之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就应该鼓励孩子去向老师、家长或朋友求助了。向别人求助也是一个方法,并不丢脸。」
这两条解决方案,在我看来都不怎么样。
对于第一条“喊出来”,看过不少博弈论的研究资料,这还是头一次听说只要表达“你不能打我”,就能起到威慑作用的。实际上几乎所有博弈论研究都显示,要对暴力或者背叛这类伤害行为起到威慑作用,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发出强烈的报复信号,要让对方清晰地感受到,如果你加害于我,那么你就必定付出代价。
事实上,我觉得这位作者说的“大声喊”即便真能管用,关键也根本不在于喊出立场能震慑对方,真正的关键是在“大声”这两个字,对方如果被吓退,更可能的原因是怕被打者大声喊叫引来大人。所以实际上真正在起作用的只是第二条——搬救兵。
那搬救兵这一招好不好呢?
就算按照作者自己的逻辑来看,这一条也不够好啊。按照作者的逻辑,如果小时候以暴制暴会导致长大后也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那小时候就习惯搬救兵的孩子长大后是不是也会习惯遇事就想求助于人呢?一遇事就找人帮自己解决难道就是好品质吗?
当然,我不认可作者的逻辑,人越成长就越复杂,不能简单用小时侯的行为方式直接推至成年。
按我自己的理念,这一条解决方案也不够好。在孩子教育这方面,我是个老土的保守派,我比较认可的还是乔丹彼得森的“自强”那一套。
“孩子被打了到底该不该打回去”,对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可能又要掉粉了):
应该打回去。
我教给孩子的处理方法,非常类似于博弈论里的“慷慨版一报还一报策略(Generous Tit for Tat)”——
首先,要与人为善。在任何初次交往中表达善意。
如果对方也表达善意,那么合作达成(一起玩,成为好朋友);
但如果对方表达恶意——打人、抢玩具,那就打回去,这是释放明确的报复信息,这才能起到威慑作用,而且这比找大人那种威慑更“自强”。
但是报复必须仅限于一报还一报。在下一次碰到打人者时,仍要主动表达善意。(这一步操作一方面是避免冤冤相报,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噪音的世界,对方上一次打人可能并非出于本意,而是偶然的反应,慷慨表达善意也是为这种情况提供继续合作的机会。)
以上纯粹是我个人的教育理念,有点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不安。欢迎讨论、欢迎批判。
说明
- 这个“心理学新知小课”系列的文章是当年配合《魏知超:心理学新知课》相关内容而写的科普/杂谈小短文,在已关闭的平台“饭团”上发表,原文链接已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