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知乎刷到一个热门问题:
为什么无论姐姐长得多么漂亮,弟弟都不觉得自己的姐姐漂亮呢?
有很多“弟弟”在这个问题的答案里现身说法,晒亲身经历,大致都是在说:你们这些外人只见过我家姐姐美美的样子,而我从小到大看过她无数丑态,再加上又从小被她欺负,所以姐姐在我这个亲弟弟眼里就是丑婆娘、恶婆娘,那当然爱不起来啦。
但我觉得这些都是表面的,弟弟们之所以看不见姐姐的美,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最根本的原因是——
人类有天生的乱伦厌恶。
关于乱伦这件事,很多人的观念都被弗洛伊德的不靠谱说法给带偏了。弗洛伊德说人类有普遍的乱伦渴望,儿子渴望杀父娶母(著名的俄狄浦斯情结),女儿渴望杀母嫁父。为了防止乱伦,人们发明出各种乱伦禁忌,用各种文化的、法律的、道德的大棒来牢牢压制住天生的乱伦渴望。弗洛伊德还认为人的很多心理问题都跟这种被压抑的乱伦渴望有关。
但真实情况其实正好相反!
人类普遍拥有的根本不是乱伦渴望,反而是乱伦厌恶。
就像知乎这个问题里暗指的,兄弟姐妹之间之间是不会在性方面相互吸引的,弟弟当然不会完全看不到姐姐的美,但是弟弟不会看见姐姐作为一个异性的、散发性吸引力的那种美——他们之间不但不会相互有异性之间的吸引,而且,关于兄弟姐妹之间的那种性联想其实会让他们感到极其不舒服,或是极端厌恶。
这其实是一种在自然选择压力之下获得的适应机制,无法避免乱伦的个体更容易产下缺陷更多、生存能力更低的后代,所以拥有“乱伦厌恶”的个体会受到进化机制的青睐,以保证人们与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结合。
当然,人类无法直接识别出兄弟姐妹的基因,实际上我们只能通过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能感知得到的外部线索来判断哪些人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是我们的血亲。
其中最关键的外部线索之一就是:在成长的早期,一位异性是否与自己一同亲密生活过。如果一个异性从小与我们亲密地生活在一起,我们就会把ta当做血亲,然后启动乱伦厌恶。
人类学家爱德华·韦斯特马克(Edward Westermarck, 1862-1939)最早观察到这一点,他在《人类婚姻史》(The History of Human Marriage)一书中提出:“自幼密切生活在一起的男女,无论这种自幼说的是一方还是双方,他们彼此间通常都不大会有发生性关系的倾向,而这无疑是一种世界范围内的现象”(转引自吴宝沛《爱人、情人和怪人》)。
——这就是韦斯特马克效应(the Westermarck effect)。根据韦斯特马克效应,哪怕是两位异性实际上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只要他俩从小就在一个家庭里(或者在类似家庭的亲密关系中)一起长大,那么他俩就会把对方视为血亲,从而产生乱伦厌恶,哪怕他们世界上没有血缘关系。
这方面,有两个典型案例:
1.中国童养媳
在上世纪中叶,斯坦福大学人类学家玛格丽·沃尔夫(Margery Wolf)曾在台湾地区开展过一项关于童养媳婚姻状况的经典研究,为韦斯特马克效应提供了非常明确的证据。
童养媳制度一度盛行于中国传统社会。所谓童养媳,就是小女孩在出生不久之后(通常不超过三岁)就被送到未来的夫家。在这个新家中,小女孩与未来的丈夫同吃同睡,像亲兄弟姐妹一样共同生活。通常直到青春期,他们才被告知彼此不是兄弟姐妹,而是一对未婚夫妻。
那这对小情人会像文人想象的那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吗?
不会的。
他们的普遍反应是:极度抗拒这段婚姻关系。而原因不是其他,正是因为他们彼此之间完全缺乏“性吸引力”。
童养媳夫妇的抗拒从洞房花烛夜就开始了。洞房花烛,普通新婚夫妇都是心向往之,磨拳霍霍,跃跃欲试,但童养媳新婚夫妇却很容易在洞房花烛夜逃婚,以至于有时候家长们得拿着棍棒守在洞房之外,防止他们逃走。
在结婚之后,童养媳夫妇的婚姻也普遍不幸福,比普通夫妻有更多问题。根据玛格丽·沃尔夫的调查数据,在当时的台湾,普通夫妻离婚率只有1.2%,而童养媳夫妻的离婚率高到24.2%。童养媳夫妻的生育率比普通夫妻低30%。童养媳夫妻的离婚率是普通夫妻的三倍。
童养媳夫妇也更容易对婚姻不忠,外出找情人,而且,双方似乎都对对方给自己戴绿帽不以为意。尤其是其中的丈夫的反应很值得玩味,在中国传统社会,妻子不忠对丈夫来说是奇耻大辱,一般情况下丈夫都会怒不可遏。可是在玛格丽·沃尔夫的调查里,一些被童养媳妻子戴绿帽子的丈夫却完全不在意,而他们不嫉妒,就是因为对自己老婆根本就没有兴趣。他们在一起只不过是不想违背父母之命,实际上却各过各的,而且过得心安理得。
这些发现都与韦斯特马克效应的预测一致:青梅竹马的孩子长大后非但不会经受“乱伦禁忌”的打压和折磨,他们根本就是对乱伦避之不及。
2.以色列集体公社
在以色列某些地区曾经实行过一种被称为基布兹(Kibbutz)的集体公社制度,它们是由一些乌托邦主义者在20世纪早期建立的,旨在打破传统的核心家庭结构,实践集体生活。在基布兹里,同龄的男孩和女孩在出生不久就一同生活在同一个宿舍里,直到青春期,并且是由护工和教师集体抚养。
而当这些孩子成年之后,一起长大的孩子们之间很少有通婚的,也很少有婚外的性关系,尽管没有任何人反对他们之间通婚,没有任何规定或文化禁止这一点。以色列人类学家约瑟夫·谢泼德(Joseph Shepherd)调查了两百多个基布兹公社的资料,收集了其中2700多对夫妻的信息,结果发现没有一对夫妻是来自于儿时共同生活的同一个公社。
这些发现也与韦斯特马克效应的预测一致:童年早期有过共同亲密生活经验的异性之间没有性吸引力。
3.另一面的证据
反过来,有乱伦行为的人往往不是在一起长大的。
著名心理学家史蒂芬·平克在《心智探奇》里写道:
在芝加哥的一项针对兄妹、姐弟乱伦的研究发现,唯一打算结婚的那一对是被分开养育长大的。
在涉及父母与子女的乱伦行为中,类似的规律其实也在起作用:如果父母在子女成长早期有很长时间跟孩子待在一起,那乱伦就极不可能发生。相反,如果父母在儿女成长早期与他们分离,乱伦风险就会升高。
《心智探奇》写道:
性虐待女儿的父亲一般在女儿儿时只花了较少的时间和她们在一起。如果继父和生父与女儿在一起的时间同样长,那么继父并不比生父更有可能虐待女儿。
弗洛伊德提出“乱伦禁忌”的概念时曾用过古希腊悲剧中的俄狄浦斯王的故事举例,故事大致情节是这样的:
底比斯王拉伊奥斯被一个神使警告说他的儿子以后会杀了他。于是,他的妻子约卡斯塔生下儿子俄狄浦斯之后,拉伊奥斯就把婴儿扔到了一座深山里。结果俄狄浦斯当然是没死,他长大后偶然遇到从来没有见过的生父拉伊奥斯,在争执中把他杀了。然后他又战胜了狮身人面的怪物斯芬尼斯,得到奖励就是成为新国王,还娶了刚刚守寡的王后约卡斯塔——也就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没和他在一起的生母。最后当俄狄浦斯王最终得知真相的时候,他和自己的亲身母亲已经共同生育了4个孩子。
弗洛伊德认为这个故事里曲折地反映出男人”杀父娶母”的乱伦渴望。但其实,在这个故事里恰恰包含了刚才说的乱伦高危要素——俄狄浦斯不是由亲妈抚养长大的。
综上,“为什么无论姐姐长得多么漂亮,弟弟都不觉得自己的姐姐漂亮呢”?是因为韦斯特马克效应在起作用,是因为“自幼密切生活在一起的男女,无论这种自幼说的是一方还是双方”,他们之间都会产生出乱伦厌恶,这种乱伦厌恶会将对方身上散发出的性吸引力彻底归零。
参考文献:
史蒂芬·平克. (2016). 心智探奇:人类心智的起源与进化. 浙江人民出版社.
吴宝沛. (2015). 爱人、情人和怪人:人类情欲的心理画像. 电子工业出版社.
童养媳研究:
Wolf, M. (1972).Women and the family in rural Taiwa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以色列公社研究:
Tiger, L., & Shepher, J. (1975).Women in the Kibbutz.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